>>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估价规则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估价规则》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为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做好房
屋征收评估工作,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估价规则》,现印发试行。各地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
位,要支持房地产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
工作。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 系 人:石瑾
联系电话: 0991-2819353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估价规则
1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1999以下
简称《估价规范》),统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以下简称“征
收估价”)的程序与方法,维护征收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
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