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企业从事食品生产
活动以及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及其监督检
查,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
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
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无论生产几类食品,应当取
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
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自治区局)
(一)制定全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二)根据食品类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