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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履约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DTJS/ZY-AZ-31)
1 总则
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施工单位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及履约考评管理,对工程
安全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安全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
制订本办法。
1.2 施工单位安全工作的履约管理分履约检查和履约考评两大内容,其中履约考评按季度
进行。
1.3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履约检查
2.1 履约检查内容
安全工作履约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开工控制、临时用电、施工机械、
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脚手架、文明施工、消防、防汛及重大节假日、工程风险预控、工
程风险过程监控、降水施工、安全自检体系、联络通道、基坑工程、盾构工程。其检查内
容、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要求详见附表 DT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