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项目机构印章使用授权书
致:梅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我司承建的 工程,为便于项目
部开展组织管理工作,公司决定启用“ ”
印章(如下图)。
一、现授权项目负责人 同志在 工程中
使用“ ”印章(如下图)
二、印章授权期限:从本授权书之日起至工程备案完成终止之日止。
三、印章使用范围:项目部印章为非经济用章 ,不得对外签署合同和
经济契约,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往来函件: 工作联系单、施工周报或月报、施工进度计划、质量
安全整改通知单整改回复;
、代建单位制度规定使用的部分资料 :工期临时顺延申请、工程款
拨付和请假用表;
、工程资料: 除《开工报告》、《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工程验收及
备案资料》等系列表由企业法人出具的文件资料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要
盖法人章的均盖“企业公章”外,其它省统一用表均加盖“项目章”也
为有效文函。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
章
样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