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作图要求
(参照《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
GB/T50104-1010》、《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建筑工程设计之件编制
深度规定 2016年 11月》)。
一、 一个工程设计中的图纸一般不宜多于三种幅面(不含 A4)。一.dwg
二、 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 二.dwg
三、 文字的高度:(在 1:100比例下):
1. 房间名称: 5.0P
2. 局部引出线的注明之字 3.5P
3. 门窗编号,楼梯“上、下”文字分别用“天正”自带的字高── 3.5P 和
3.0P。
4. 图号标注: 7.0P
四、 绘图的比例:
1. 平、立、剖一般采用: 1:100 ,1:150, 1 :200,
1:300(最小)。先排图、设置标注的高度
2. 总图: 1:500, 1 :10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