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水泥砂浆
1.1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室内外抹水泥砂浆。
2.1 主要材料和机具:
2.1.1 水泥: 325号及其以上矿渣水泥或普通水泥,颜色一致,
宜采用同一批
号的产品。
2.1.2 砂:平均粒径 0.35~0.5mm的中砂,砂颗粒要求坚硬洁净,
不得含有粘
土、草根、树叶、碱质及其它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砂在使用前应根据
使用要求过不
同孔径的筛子,筛好备用。
2.1.3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 淋制时使用的筛子其孔径
不大于 3mm×
3mm,并应贮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时间,常温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
罩面灰时,熟化
时间不应少于 30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应含有未熟化颗粒和其它杂质。
2.1.4 磨细生石灰粉:其细度过 0.125mm 的方孔筛,累计筛余
量不大于 13%。
使用前用水泡透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不少于 3d。
浸泡方法:应提前备好一个大容器, 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