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日志》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和完善工程项目技术管理水平、 全面了解现场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安
全及工作安排状况, 解决在某些工程问题上发生纠纷, 提供可追溯的原始资料与
线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施工日志填写要求
1、施工日志应按单位工程填写。
2、记录时间: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时止。
3、逐日记载不许中断。
4、按时、真实、详细记录,中途发生人员变动,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保持施工
日记的连续性、 完整性。施工日记应由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工
长、技术员、资料员等工程管理人员亲自真实记录。 每天发生的工程情况, 准确
反映每天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 禁止作假,不能为了某种目的修改日记, 不得
随意涂改、刮擦。
5、所有参与施工管理人员均应每天按时填写施工日志,尽量避免事后补记,定
期及时提交公司或项目指定施工日志审查负责人审查,日记的记录人应签名。
6、记录问题时对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