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水电费如何扣除
工程完工结算 ,建设单位已代付水电费 ,决算时需扣除施工单位所
用水电费 ,请问该按什么方法扣除 ?在无另设电水表 ,不知水电用量的
情况下 ,在决算中扣除水电所占定额含量 .这种方法是否可行谢谢 ...
(1)临时水、电源,建设单位应供应至距单位或构筑物 工程中心 50
米的范围内,并设表计量;
(2)施工单位 生活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担;
(3)施工用水、电,若建设单位供水、电时, 定额含量以内的,施
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 价目表价格 进行退款,定额含量以外的,施工
单位应按水、电表用量及实际单价退给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供水、电时,按自来水公司、 电业局收费单价与定额
(价目表)水、电预算价格找补差价;
(5)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的,施工单位按定额消耗量及 价目表
价格进行结算;
(6)安装工程施工用水、电费,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甲
乙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