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及 处 罚 规 定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
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法规及
制度,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队长(班组长)罚款 50元、工人不戴
安全帽者罚款 20元,工人违规同时对队长 (班组长)罚款 50元,;在高空(两
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佩带安全带者,罚款 50元,同时对队长
(班组长)罚款 100 元,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作业队或班组自行负
责;安全网挂设不符合规范的罚架子队长(班组长) 500元。
二、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 20元。
三、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 违者罚个人 5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
罚款 100元,。
四、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