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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设集团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
(试行)
1 总 则
1.0.1 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生活区(以下简称生活
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1.0.3 生活区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的场所,包括
施工现场以内和施工现场以外独立设立的生活区。
1.0.4 凡集团公司施工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
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
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适用本标准。
1.0.5 生活区由项目经理部总负责管理。
2 一般要求
2.0.1 生活区与施工区应严格划分,采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
进行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