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
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推动
公司信息化建设, 规范施工现场的作业行为,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
本规定。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
需具备视(音)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终端监控和存储等功能。
第二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公司监控中心、视频监控专网、项目部施
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三大部分内容。
第三条 在施工现场的作业面、料场、出入口、仓库、围墙或塔吊等
重点部位必须安装监控点,监控部位应无盲区;
第四条 施工现场监控点数量部署应符合 《十四冶建设二集团云南第
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布置实施方案要求》 (附
件)的规定。
第五条 项目开工后办公、生活、材料堆放等区域规划布置完毕后
30 天内需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位置安装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