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用 电 规 划 及 安 全 措 施
1、概述
1.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用电的不规范现象,保证工程施工用电的安全,特编
写此施工措施。
1.2、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水电三局白市施工局承担的所有施工项目的临时用电
施工作业。
1.3、编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1993)
《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DL/T5370-2007)
《白市水电站主体工程复工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电源及用电设备
2.1、电源
施工用电电源从位于坝址左岸下游约 900m处的 110kV施工变电站
10kV一侧接线。根据本工程施工用电负荷及分布情况,共设 4个供
电点,其编号分别为 B1、B2、B3、B4,从 110kV变电站 10kV一侧接
三回出线。上述电源设备在 2009年 7 月复工后,进行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