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
甲方: 福州依人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福州市鼓楼区天安消防器材经销部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 将福州依人贸易有限公司报警系统、 喷淋系统整改及安装
调试承包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有关规定, 经平等协商一致签
订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 工程内容:
福州依人贸易有限公司烟感火灾报警系统整改、 消防栓、喷淋安装调试、(设
备见清单)。
二、 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协议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
2、协议签订后,甲方在乙方进场地开始施工时, 甲方付给乙方 元
整作为定金款。乙方进场施工七天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整。剩下余
款 元整等调试完工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设备(详见报价清单) 。不含发票税金、现金支付。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施工。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即使付款。
3、甲方应提供各种消防需要的图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