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 理 交 底
提 要:交 底 依 据
监 理 交 底
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龙锦新村工程监理组
交底依据
一、 交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条例》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
4.勘察、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设计
5.施工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
二、 监理交底依据相关内容及说明
1.《建筑法》
<建筑工程监理 > 第三十二条: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
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
有权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改正。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四
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第六十条 第六十二条
<法律责任 > 第七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