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
合 同示范文本
(2006 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制定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苏州爱上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
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责任。
2.装饰施工地址 区(县) 路 弄
(村) 号 楼 室。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
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