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石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安全要求
(1)使用机械拌制和泵送砂浆时,应按工程机械操作安全交底操作。
(2)条石砌筑前均应在地面上用水淋湿 (或浸水 )至湿透,不应将砌块运到操作地点时才进
行,以免造成场地湿滑。
(3)雨季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
应复核砌体垂直度。
(4)雨季施工要做好防雨措施,严防雨水冲走砂浆,造成砌体倒塌。
(5)车子运输砖、石、砂浆等材料时应注意稳定,不得猛跑,前后车距离应不少于 2m;
坡度行车,两车距离应不少于 10m。禁止并行或超车。所载材料不许超出车厢之上。
(6)操作地点临时堆放用料时,要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不得放在湿滑积水或泥土松
软崩裂的地方。基坑边 1m 以内不准堆料。
(7)活动钢 (木 )脚手架的安装,当安装在地面时,泥土必须平整坚实,否则要夯打至平整
和不下沉, 或另加脚手架垫板, 扩大支承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