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为维护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校园,为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 管理机构
1、建立学校绿化委员会机构成立绿化办公室(简称绿化办) 。绿化
办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的处理。
2、 绿化办负责绿化工作的宣传,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
和责任区的维护。
3、 为了使学生养成爱劳动和自觉爱护校园绿化的良好习惯,按照
各系学生人数,划分一定的绿化责任区,由各系学生会、团总支具体
组织学生进行简单劳动,绿化专业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二) 维护校园绿化的若干规定
1、 不准随便砍伐、挖掘、搬移树木。如确因基建修缮需要时,必须
与绿化办联系,报校领导审批同意,上报区绿化检察办批准。
2、 不准在树上钉钉子、拉铅丝、拉绳或直接在树上晒衣服,不准将
自行车等物依靠在树干上。
3、 不准在绿地上堆放物品、停放自行车和进行体育活动,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