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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示范文本)
桑植县〔 〕乡镇土地互换合同第〔 〕 号
甲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
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
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桑植县 乡(镇) 村(居) 组的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互换给
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甲方用于互换土地其本情况表
序
号
地块
名称
登记
面积
(亩)
实际
面积
(亩)
质量
等级
地
类
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
或承包合
同编号
记载的四至界限
东 西 南 北
合计: 亩(大写: 亩)
2.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居) 组的 亩(土地承包
经营权证所登记的面积)土地(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