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混凝土基础 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及城市桥梁工程中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 (承台
或扩大基础 )的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钢筋:钢筋出厂时,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品
种、级别、规格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应抽取试件做力学
性能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部
分: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2 部分:热轧带
肋钢筋》》GB1499.2等的规定。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
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 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分析或其它专项
检验。
2.1.2 电焊条:电焊条应有产品合格证,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焊条》 GB5117的规定。选用的焊条型号应与
母材强度相适应。
2.1.3 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
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