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武侯区残疾人居家托养责任协议书
甲方:街道残联(社区残协)
乙方:受托残疾人或其监护人
丙方:居家照料服务人员(机构)
一、甲方责任:
(一)主动关爱残疾人,了解乙方的居家托养需求,按照乙方的意愿为其提供居家
托养服务。
(二)对符合“居家安养护理补贴”补助标准的残疾人(乙方),每季度按时、足
额发放补贴。
(三)为享受“居家照料服务补贴”补助的残疾人(乙方)选择合适的居家照料服
务机构或人员(丙方),并向丙方按时、足额结算服务费用。
(四)负责协调乙方和丙方之间的关系,掌握丙方服务时间,加强对丙方的服务管
理。定期听取乙方对居家托养服务的意见,若出现丙方表现不好的状况,甲方有权视情
况对丙方终止协议。
(五)负责动态管理辖区内的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若乙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应及
时上报并取消其享受服务的资格。
二、乙方责任:
(一)正确理解残疾人居家托养工作性质,保证上报的个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