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证工程量
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方法暂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GB50500-201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以下称工程项目) ,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
标。
第三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 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 经评审的最低
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 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