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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令
第 211号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已经 2010年 9 月 28日市人民政府第
1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阮成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维护市容环
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建筑
物及构筑物拆除等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 建设工程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工程,城市
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 文明施工 ,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
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减少对
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