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细则目录 :
修订编写说明
一、总则
二、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三、房产分幅平面图测绘
四、房产分丘平面图测绘
五、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六、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方法
七、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八、房产变更测量
九、细则图样修改说明
十、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和整理
十一、数字化房产图
五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5.1 一般规定
5.1.1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投影面积测算。 包含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 其中房屋面积测算
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房屋建筑面积按栋进行计
算。
5.1.2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 (柱)勒脚以上各层,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
等,且具备有上盖,有围护物,结构牢固,有实际使用功能,层高 2.20 米及其以上的永久性
建筑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层高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1.3 房屋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