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
称
施工部位 施工内容
通
用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 气焊焊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
(2) 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区域配
备灭火器材。
(4)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施焊,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
可施焊。
(5) 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火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
于 5M,严禁平放,严禁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距离不得小于 10M,检验
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检验,严禁用名火。
(6) 氧气瓶阀、氧气表及焊接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氧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曝
晒。
(7) 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8)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
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