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作业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潜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通风式重装潜水作业组,单组潜水作业应有四人组成,并备有全套
应急潜水装具和救助潜水员;双组潜水作业可由八人组成,但不得少于七
人。离基地外出潜水作业,必须具备两组同时潜水的作业能力。
2、潜水员、信绳员、电话员、收放潜水胶管员(扯管员)必须由正式
潜水作业人员操作,严禁他人代替(见潜水作业组各岗位人员职责) 。
3、潜水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现场的水深、流速、水温、水质、水文、底
质及风速,并认真填写在潜水日志中。
4、根据水下作业内容和工作量, 结合作业现场水文、 气象、地质情况,
认真分析潜水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制定潜水作业方案和应急安全
保障措施。
5、潜水作业开始, 潜水工作船应悬挂信号旗; 夜间作业应悬挂信号灯,
并有足够的工作照明。
6、潜水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信号绳的规定及事先约好的联络信号。
特别是在深水、流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