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2016版)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前 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利工程部分 )( 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 )
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
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 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
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强制性条文》 的内容,是从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摘录的,直接涉及人
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 健康、水利工程安全、 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 及其他
公众利益,且必须执行的技术条 款。
实践证明,2000年、2004年及2010年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对 提高水利
工程建设质量发 挥了积极作用 ,进一步促进了水利标准化体制改革。随着我国经
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水利工程安全要求的 不断提高以及水利技术标准制、 修订
工作的不断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