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2010-08-13 16:31: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
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以下简称监理人员) 资格,对监理
人员实施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
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人员, 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 取得
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
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实行岗
位资格管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 监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
理制度。
第五条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
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