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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
质量、安全处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推进西藏湘河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简称“湘河水利枢纽工程”)工
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可控,特制订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湘河水利枢纽工程。
三、安全生产管理处罚细则
安全生产管理分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检查、现场安全巡查。当工程施
工现场发生以下违规现象时,监理机构有权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后必须
落实整改,监理机构建立整改及处罚台帐。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检查
(1)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及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安全组
织机构,配备安全人员。
(2)是否编制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年度目标,是否有效运行。
(3)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职责与实际、法定职责不符。
(5)未及时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