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及其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建设,提
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和充分发挥效
益, 2003年我部颁布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及其考核标准 (水建管 〔2003〕208号,以下简称 《办法》)。
根据需要,我部对《办法》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办法》
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2.河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3.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
4.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