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管理办法 水综合
[2005]264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水工金属结构是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
分,其防腐蚀质量对水工金属结构使用寿命和水利水电工程
的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为加强对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
的管理,保证水工金属结构的质量,维护水利水电工程安全
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施工的单位,根据自
愿的原则 ,可向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申请取得 《水工金属
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能力证书》 。施工能力分为涂料涂装、
金属喷涂、电化学保护三个专业。
第三条 从事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工作的人员分为质
检员和操作工,质检员和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培训由水工
金属结构防腐蚀质检员和操作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
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