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水泥混凝土面层
7.2.1 基本要求
7.2.1.1 基层质量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应进行弯沉测定,验算的基层整体模量应满
足设计要求。
7.2.1.2 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范的规定。
7.2.1.3 粗细集料、水、外掺剂及接缝填缝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7.2.1.4 施工配合比应根据现场测定水泥的实际强度进行计算,并经试验,选择采用
最佳配合比。
7.2.1.5 接缝的位置、规格、尺寸及传力杆、拉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7.2.1.6 路面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构造深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7.2.1.7 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检查井井盖顶面高程应高于周边路面 1~
3mm。雨水口标高按设计比路面低 5~ 8mm,路面边缘无积水现象。
7.2.1.8 混凝土路面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生。
7.2.2 实测项目
见表 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