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混合砂浆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本章适用于一般民用与工业建筑室内混凝土墙面、加气混凝
土墙面、砖墙墙面水泥混合砂浆抹灰工程。
一、 材料要求:
1 水泥:一般采用强度等级为 32.5 或 42.5 普通硅酸盐水泥
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性能检测报
告。
水泥进场需核查其品种、 规格、强度等级、 出场日期等,
并进行外观检查,做好进场验收记录。
水泥进场后应对其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进行复
验。
当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时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用于同一部位的水泥应采用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产
品,保证颜色一致。
2 砂:中砂,平均粒径为 0.35 ~0.5mm,砂的颗粒要求坚硬
洁净,不得含有粘土、草根、树叶、碱质及其他杂质。砂在
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用不同孔径的筛子过筛。
3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使用的筛子其孔径
不大于 3mm×3mm,并应贮存在沉淀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