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的验收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 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 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强度、
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 3 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 1 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
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 1 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为能及时得知水泥强度,
可按《水泥强度快速检验方法》( J C/T 738-2004 )预测水泥 28 天强度。
2. 进场水泥外观检查
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品种、名称、代号、强度等级及包装
年、月、日和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