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砂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1)水泥砂浆面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 20mm。
(2)当水泥砂浆垫层铺设在水泥类的基层上时,其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
于 1.2MPa;基层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并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
理剂。
(3)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d;抗压强度应达到 5MPa后,方准
上人行走;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4)当采用掺有水泥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面层的抹平工作应在水泥初凝前完成, 压光工作应在水泥终凝前完成。
(6)面层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2002中表 5.1.7的规定。
(7)应遵守 9.1.1和 9.1.3的相关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1)水泥砂浆面层下的各层作法应已按设计要求施工并验收合格;
(2)铺设前应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