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碎石稳定基层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的施工。
2. 编制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土建工程 ) (JTG F80/1 —200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 034—2000)
3. 施工准备
3.1材料储备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量和工期要求进行材料储备,以
满足施工要求。
3.1.1 碎石:碎石质量要严格控制,入场前应做(压碎值、含泥量)等相关试验,
不合格禁止进入场地。 碎石储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一般储备应为碎石总量
的 1/3,经筛分后,隔仓放置。碎石级配要严格控制,以确保混和料不离析。
3.1.2 水泥:应采用缓凝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 4h。入场前试验室应按批次
检测水泥的稳定性、 强度等相关试验, 禁止不合格水泥入场。 按满足施工要求的
1.5倍设置水泥仓,并做好防雨防潮设施。在料源充足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