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施工工艺细则
3.2.1 一般规定
3.2.1.1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应在春末和气温较高
季节组织施工,施工期的最低气温应在 5℃以上 ,并避免在高
温天气下施工,当气温高于 35℃时,应采取特殊措施施工。
3.2.1.2 在雨季施工时,应特别注意气候变化,勿使水泥
和混合料遭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已经摊铺的水泥稳
定碎石混合料应尽快碾压密实并及时覆盖。
3.2.1.3配料必须准确,拌和必须均匀。
3.2.1.4 应严格掌握底基层、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
坡应与面层一致。
3.2.1.5 应在混合料处于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
压,直至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要求压实度。底基层
要求≥ 97%,基层要求≥ 98%。
3.2.1.6 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
20cm。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的最小
压实厚度为 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