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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总则
13.1.1 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具有较高耐压强度和耐磨性能要求的楼、地面工程,并
能承受反复磨擦撞击而不致起灰和破裂。
13.1.2 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13.2 术语
13.2.1 建筑地面
建筑物底层地面 (地面 )和楼层地面 (楼面 )的总称。
13.2.2 面层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本施工工艺标准地面面层为水泥钢铁屑
面层。
13.2.3 结合层
面层下的构造层,指水泥砂浆和水泥素浆。
13.2.4 基层
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混凝土、水泥砂浆等基层。
13.3 基本规定
13.3.1 地面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
材料应有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