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红水河桥巩水电站工程建设
监 理 规 划
业主单位: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有
监理单位:武汉长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O四年十二月
审定:童克强
审核:谢学伦
校核:蔡 斌 赖跃强 陈继尧
编写:赖跃强 陈继尧 廖 滨 舒建中 吴 浩
前 言
武汉长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
过招投标程序,于 2004 年 11 月 24 日正式签定了《广西红水河桥巩水
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承担桥巩水电站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期为
2004 年 11 月~工程竣工验收,约四年十个月。长科监理公司在签订合同
后及时组建了桥巩水电站建设监理部,并按业主通知于 2004 年 12 月 21
日进驻工地,开始全面实施监理工作。
为了规范监理行为,有条不紊地开展监理工作,更好地为工程服务、
为业主服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得到有效控制,特根据《广西红
水河桥巩水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