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水稳料摊铺)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单位:新疆翔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 9月 15 日
工程
名称
乌市文光路北延市政工程
(河北路至喀什路段)
施工
部位
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摊铺
交底对象:水稳层摊铺作业队
交底内容:
施工前准备工作
材料准备
1、水泥 现场摊铺用水泥应选用终凝时间为6个小时以上,应选用32.5R硅酸盐水泥;
2、砂砾 主干道摊铺用砂砾压碎值应不大于30%,辅道和非机动车道应不大于35%,
砂砾中有机质含量不应超过2%,硫酸盐含量超过0.25%的砂砾料严禁使用;
3、用于主干道的砂砾集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1.5mm,用于非机动车道的砂砾集料最大粒径
不得超过37.5mm,集料中应少含或不含塑性指数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