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分包)合同备案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工程合同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房屋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是指市政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 管线、
设备安装工程。
二、备案实施
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 (监理、分
包)合同备案的管理工作, 市本级负责施工许可管理的工程项目的合
同备案由永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实施。
市辖各县(区、管理区)负责施工许可管理的建设工程,其合同
备案管理工作由各县 (区、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建设局)按规定
实施,并按季度将统计表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三、备案条件
㈠建设单位与施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