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 沈阳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50310
【实施日期】 19950310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维护市容整洁,适应城市建设需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
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沈阳市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各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凡
与建筑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是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管
机关。
县 (市 )、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
管理工作,接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县 (市)、区建委、城建、劳动、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按
各自职责,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正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