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1.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和治
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2.认真做好记录, 定期进行分析制度, 找出原因,全面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
施。
3.建立和完善各项考核和奖惩制度, 具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安保人员给予表彰
和奖励:
(1)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成绩显著的。
(2)发现并制止损害幼儿园利益的行为。
(3)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在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成绩显著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给予惩罚。
⑴忽视安全保卫工作,致使幼儿园内部治安秩序混乱。
⑵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灾害事故的。
⑶违反安全保卫制度,致使幼儿园财产遭受损失的;
⑷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报告或能够消除的隐患不及时消除的。
⑸对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⑹妨碍幼儿园的正常秩序以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