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暖通工程师有关信息
附件 2: 特许注册暖通工程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规定 (送审稿 )
一、 特许资格范围
长期从事暖通专业技术工作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并符合考
核认定条件者。
二、 特许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特许注册暖通工程师。
(一 )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全国设计大师;
(二 ) 同时具备下列两项条件者:
1. 全国注册暖通工程师专家工作组成员或在 300人以上甲级工程设计
单位中连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五年以上;
2.获得 2项及以上省级优秀工程一年奖。
三、 特许申报程序
(一 ) 符合第一、二项条件的工程设计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按资质申报渠
道向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设计主管
机构、行业协会推荐。
(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建设厅 )或国务院各部门勘察设计主
管机构、行业协会对本地区、本部门勘察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