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井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 则
为有利于机井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
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以
及《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机井工程。
二、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检查凿井队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等级,检查施工组成人员是否达
到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队伍、人员等禁止入场。
(2)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
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部与施工单位之间
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
(3)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
工合同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交施工措施计划,并从施工设备、材料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