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 谈 商 住 建 筑 的 定 性 及 其 消 防 供 水 设 计
摘要: 最近 ,各地同行针对沿街住宅底部设置商业用房的消防供水
设计的讨论 ,每每见诸报刊 (如文献一 ,文献二 ), 笔者结合自身的工程
实践及厦门地区的一些地方规定 ,提出自己的看法 ,希望能给广大同
行一些有益的借鉴 .
关键词: 商住建筑 消防供水设计 高规
1 本文相关的三个术语
1.1 商住建筑 由底部商业用房和上部住宅组成的建筑 .
2 商业营业厅和商业服务网点的界定
2.1 规范的定义
2.2 地方规定 厦门市消防设计主管部门以 2003年 6月 1日颁布
实施了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 其中第 7.4 条 :底层商业服务网点
隔间店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4.1 层高超过 3.90m时应设
计夹层直通室外的出口 ,并宜对夹层作出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