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级别的确定是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之综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关部门土地审批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部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依据之一。目前综合评估常用的方法是定性评价,在定性评价的过程中过分关心致灾因素的极限值并突出某一因素的主导作用,往往忽视一次地质灾害事件常常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为了客观、科学反映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评估结果,以高速公路线型工程为例,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其结果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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