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铝合金建筑型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 执行标准也由推荐性标准改
为条款强制性标准,标准中规定了基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外观质量及外形
尺寸)、阳极氧化和着色型材、电泳涂漆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
隔热型材等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本文就从铝合金建筑型材外观质量、 尺寸、化
学成分、力学性能就标准及检验对 GB5237-2004的一些理解。
外观质量:
表面质量分为允许缺陷和不允许缺陷。 不允许的缺陷指裂纹、 起皮、腐蚀和
气泡。型材表面上允许有不超过一定深度的轻微的压坑、碰伤、擦伤存在,允许
有不超过一定深度的由模具造成的纵向挤压痕存在。 允许的轻微缺陷是指在距样
品至少 3米处,用正常视力目视时看不见的缺陷。 虽然轻微缺陷和纵向挤压痕规
定了定量深度,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 只能靠检验人员的经验和判断来
进行测定,总的一条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