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一、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
安全责任人,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
理职责。
二、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一名负责同志作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并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负责本
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基专(兼)职消防
人员,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具体负责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 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3、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6、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9、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