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中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 在火灾发生时它对保护人身安全及
继续重要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笔者发现很多设计人员并不重视对火灾应急照明强起
的设计。
火灾应急照明应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消防作
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
灾现场的场所,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疏散通道照明。根据《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6.3.1.8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
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由此可见,火灾应急照明强起是有据可依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规范对应急照明电源的规定:
1.当建筑物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 且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 宜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
提供双电源,并以树干式或放射式供电。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宜由
双电源中的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