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烟风机技术要求
一、 产品性能要求:
1、 电机采用优质电机。
2、 消防排烟风机在介质温度不高于 85℃的条件下应能长期正常运行。
3、 消防排烟风机应保证:当输送介质温度在 280℃时能连续工作 30min,并
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
4、 在额定转速下,在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压力曲线与说明书中给定的
曲线应满足下列规定:
a)轴流式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偏差为± 5%。
b) 离心式 排烟通风机在规定的流量下,所对应的压力值差为± 5%。
4、消防排烟通风机在说明中给定的工况点下的比 A 声级噪声限值应符合
JB/T8690的规定。
二、 消防排烟通风机叶轮应进行静、动平衡校正。平衡品质等级不低于 G5.6
级。叶轮平衡配重块的材质应与叶轮材质相同,并使用焊接和铆接的方式与
叶轮连接。
三、 消防排烟风机的叶轮应按 JB/T 64